河北省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受委托为其户下灵活就业参保人员代收代缴河北省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费用,自2021年12月1日开始代收2022年度省医保参保人员医疗保险费,至今还有部分参保人员未及时交费。按照河北省省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未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滞纳金,并入统筹基金,且参保人在门诊就医或住院治疗都无法享受相应的医保待遇。
河北省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温馨提示,为保证您能够及时享受医疗保险待遇,请未交纳2022年度省医保费的参保人员于2022年3月15日前及时携带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到河北省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办理交费手续。名单详见河北人才网www.hbrc.com.cn。
咨询电话:0311-87102263
河北省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
社会保险责任区
2022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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